專家們對上海塌樓事故分析都沒錯,但更深層的因素他們不說了,如果說了就會引起震動的,應該說專家忽悠了大家一把。
這個因素就是管樁。好象是日本最早開始使用管樁的,管樁可以用工業化生產,其縱筋配筋率極低,箍筋極細,而且其混凝土強度極高(達C80),豎向承載力設計值極高(直徑500壁厚125的管樁可以達到2700~3000KN,壁厚100的管樁可以達到2500~2800KN),故在僅使用其豎向承載力時,相對于其它樁型時其造價低廉。所以商人愛用!
但大家不要忽略了管樁的缺點:極易開裂(施工吊裝時經常因碰撞而開裂)、抗剪能力極差,而且樁頂與承臺的連接只能按鉸接考慮,故管樁抗水平能力極差。一般有地下室的建筑由于有土體的約束,建筑物的水平力被土體轉化掉,故可以使用管樁,而且承載力可取高值。而無地下室的建筑由于承臺基梁埋地淺,土體對建筑物的約束就小,這時應該根據管樁的抗剪能力、地基土水平抗力系數的比例系數和結構計算中的剪重比去計算管樁的承載力取值,這時承載力往往只有管樁豎向承載力的1/2~1/4。
從照片上看上海的塌樓應該大部分是單柱單樁或條形樁基礎(反正布樁量很少),從經驗上看該樓的管樁豎向承載力設計值取值至少是2500KN以上,也就是說應該是用滿了。但切記該樓是上述的無地下室的建筑。
如果該樓按我上述的設計方法,這里的樁數要增加2~3倍,但開發商要掙錢,他們愿意嗎,設計院要吃飯,面對著激烈的設計市場的競爭,他們敢嗎?現在設計市場極其混亂,3~5個人掛靠個公司就可以拉大旗,號稱甲級設計院,有的連獨立基礎都設計不清楚,笑掉大牙。
福建省08年12月1日正式試行‘福建省建筑結構抗震設計暫行技術規定(征求意見稿)’里面對管樁做了極其正確的限制,雖然這個暫行技術規定還存在一些極其幼稚的規定,為了全國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我看設計同行應該學習學習,各地的建設主管部門應該推廣推廣。
管樁是2003年前后才漸漸在各地推廣,這期間建了好多房,如果專家們對上海塌樓事故分析更深層的因素,就會引起震動的。但我們要面對現實,不能拿生命忽悠,以前蓋的房子該加固的就應該加固。
以上句句真話,我2004年買房時跑遍全市,為了買不是管樁的房子,因為當時福建省結構抗震設計暫行技術規定還沒出臺,但我是知道的,不能拿我全家開玩笑。
專家們對上海塌樓事故分析如果傳到國外,應該會被同行恥笑的,因為更深層的因素他們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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