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岳麓區2012年房屋平改坡鋼結構項目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岳麓區2012年房屋“平改坡”項目已經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復的《長發改【2012】63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長沙市岳麓區城市管理局。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歡迎有合格資質條件的投標單位前來參與投標。
一、招標編號:ZB1256
二、項目綜合說明:
工程概況:本項目為岳麓區2012年房屋“平改坡”項目,已經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復的《長發改【2012】63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法人(即招標人)為長沙市岳麓區城市管理局。該項目包括:岳麓區桐梓坡路與二環線交界處西北角、咸嘉花園及望月湖小區北側等,本項目投資總概算約2168萬元。
標段劃分:本項目分為三個標段,其中第一標段招標編號ZB1256-1,范圍包括:桐梓坡路與二環線交界處西北角房屋平改坡,工程造價約603萬元;其中第二標段招標編號ZB1256-2,范圍包括:咸嘉花園房屋平改坡,工程造價約1219萬元;其中第三標段招標編號ZB1256-3,范圍包括:望月湖小區北側房屋平改坡,工程造價約 346萬元。
建設地點:位于長沙市岳麓區;
施工工期:約60天(日歷天);
質量要求:國家驗收規范合格工程;
保修要求:按國務院【2000】年第279號令;
招標范圍:包括岳麓區桐梓坡路與二環線交界處西北角、咸嘉花園及望月湖小區北側沿線房屋“平改坡”項目(具體范圍以招標人發放的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三、資格合格條件要求:
1、應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年檢合格;
2、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及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含)以上,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
3、企業及項目負責人(建造師)均應在近3年(2009年7月至今)必須承擔過一個及以上的類似工程項目施工業績;
4、擬任此工程的項目負責人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含)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或臨時執業證書,且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在有效期內),其注冊單位名稱必須與投標申請人名稱相符。且擬任此工程的項目負責人必須無在建項目;
5、技術負責人應具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
6、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數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號文件規定,即至少項目負責人1人、項目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1人、安全員1人、質量員1人,共5人。關鍵崗位人員均不得有在建項目(以湖南建筑信息網上查詢為準)。本項目不接受投標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和總經理作為本項目的關鍵崗位人員;
7、擬任施工員取得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施工員崗位資格證書;擬任安全員取得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考核合格證書C證;擬任質量員取得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質量員崗位資格證書。崗位資格證書注明了單位名稱的,應與投標人一致,崗位資格證書應在有效期內(根據湘建建函[2010]373號文規定,持有2002年-2009年的崗位資格證書,從2011年11月1日起作廢);
8、省外企業關鍵崗位人員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崗位資格證書,其證書應能通過互聯網查詢真偽,或提供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書真實性證明。同時省外企業應提供企業所在地地(市)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無在建工程證明;
9、擬任本次投標的關鍵崗位人員必須是本企業在職人員(提供2012年1月-2012年6月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的社保證明);
10、長沙市以外行政區域工商注冊的企業需辦理入長備案證或入長施工登記證;
11、按湘建建[2010]136號文規定,省外企業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開標時必須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人代表證明和身份證到現場參與投標。
1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且每個投標人只能針對岳麓區2012年房屋“平改坡”項目的一個標段進行投標。
四、投標人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五、投標保證金
1、投標保證金的金額(人民幣):第一標段12.1萬元整;第二標段24.3萬元整;第三標段6.9萬元整;
2、投標保證金的形式:各投標單位從其相應的基本帳戶以轉帳方式交納至以下帳號:
專用帳戶名: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投標保證金專戶
開戶銀行:建行長沙瀟湘支行
賬 號: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時間:2012年9月7日17:00時(北京時間)前到賬,以銀行到賬為準,在開標時予以查驗。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文件不合格,被確定為不合格投標人。
注:投標人必須在銀行進帳單的用途欄(備注欄)注明:“岳麓區房屋“平改坡”第 標段”,付款單位名稱必須與投標人名稱相一致。
六、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符合資格要求并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2年8月15日至2012年9月10日登錄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下載招標文件等,各投標人自行在以上網站下載或查閱招標相關文件和資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遺漏招標人概不負責。
七、招標文件澄清及答疑:
1. 投標人若對招標文件有任何疑問,應至少于2012年8月19日(含)17:00時(北京時間)前登錄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答疑專區”中提出,過期不予受理。投標人的疑問不得透露單位和個人信息,不得出現投標單位名稱。
2. 答疑文件及招標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將于投標截止時間15天前在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和長沙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管網上上發布,敬請獲得招標文件的所有投標人關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遺漏招標人概不負責。
八、投標文件的遞交:
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為2012年9月10日上午9:00時整。
2、投標文件送達地點: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長沙市五一大道800號中隆國際大廈四樓)開標室。
3、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九、評標辦法:
按照長住建發【2011】165號文中綜合評估法(Ⅰ),投標報價評審按附表5(1)執行。
十、發布招標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bidding.hunan.gov.cn、《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csggzy.gov.cn發布。
十一、行政監管部門:
行政監管部門:岳麓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